乌兰察布日报讯:10月18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对乌兰察布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确定从今年10月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乌兰察布市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俊出席会议。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主要是对国家秘密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的专有信息以及公开信息和存储、传输、处理这些信息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信息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共分五级。此次定级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保密局、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共同组织开展。定级范围是我市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
刘俊要求,要深刻认识当前信息网络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扎实工作,切实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抓紧抓实。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政策和标准规范,认真开展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一要做到突出重点,全面准确划定定级范围和定级对象;二要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准确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三要及时备案,加强对定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四要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开展整改、测评等工作。
刘俊强调,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定级工作任务。在11月底前,要按照“准确定级、严格审批、及时备案、认真整改、科学测评”的要求完成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的定级、备案等工作。公安机关和保密、密码工作部门要及时开展监督检查,严格审查信息系统所定级别,严格检查信息系统开展备案、整改、测评等工作。要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对等级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开展等级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顺利实施等级保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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