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内蒙古发改委和内蒙古通信管理局获悉,我区于4月1日0时起,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移动手机用户和联通手机用户国内漫游费全部按照新的上限标准执行。
调整后将合并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国内漫游主叫上限标准降为0.6元/分,被叫上限为0.4元/分。与国内漫游通话费调整之前相比较,用户漫游状态下产生话费只收取0.6元/分的漫游费,不再加收0.7分/6秒的长途通话费。且本次调整后收费按照就低原则执行。即若用户现行资费在漫游状态下低于“主叫上限为0.6元/分,被叫上限为0.4元/分”的资费标准,则按用户原有的低资费标准执行。
记者从移动客服了解到,中国移动通信内蒙古分公司于3月1对资费为“月租50元,本地主被叫通话0.4元/分,国内漫游通话0.6元/分,长途通话0.07元/6秒”的标准全球通资费以及“月租0元,主被叫通话0.6元/分钟,国内漫游通话0.8元/分,长途通话0.07元/6秒”的标准神州行资费的客户于3月1日执行新的国内漫游资费,对于其他资费的用户将在4月1日全部执行新的国内漫游资费;从联通客服了解到,中国联通内蒙古分公司对于现行国家标准资费的用户,即未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含按标准资费向下浮动10%的用户于3月1日起按新的国内漫游通话费执行,其它资费用户同样从4月1日起正式新的国内漫游通话费。
内蒙古发改委的负责人讲,考虑到本次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调整,电信企业对计费系统进行改造须一定的技术准备期,经信产部批准可适当后延执行时间,但最迟不得迟于2008年5月1日零时起执行.网络运营商方反映,由于本次调整时间紧,如发生计费错误,多收取客户费用或没有即时按照新资费执行,经核实后,可以为用户进行话费返还。 |